根据《关于下达广东省教育体制综合改革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教〔2014〕564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广东省教育体制综合改革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规函〔2015〕9号)获悉,我院申报的《深化民营企业(集团)所办高职院校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实践创新》被批准立项。本次被批准立项的,全省民办高校有13家,其中民办高职院校有6家,我院获居其一,并获得财政专项资助资金25万元。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是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对教育实践的指示和要求,是教育部当前的中心工作。能获批准承担此项试点工作,是省教育厅对我院教育教学工作的肯定、信任和支持。我们要以开展深化教育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提升办学综合实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新一轮发展,展现我院发展新常态。